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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中心论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建设健康中国需要健康舆论支持

2016-08-30 钟新平 广电时评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民健康,需要良好的健康舆论支持。建设健康中国,广播电视必须到位,不能缺位。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上任伊始的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应当积极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信息需求,为全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服好务,为托起全面小康保好障。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是广播电视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和人民新闻舆论的主阵地,广播电视必须始终坚持媒体属性和正确导向,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忠实履行48字职责和使命。




毋庸讳言,部分广播电视医疗资讯、医疗养生类节目、医药广告,存在着利用非专业机构、非专业人士假借普及健康知识的名义,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等问题,唯利是图,危害了群众健康,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良好形象。


履行职责使命,靠做不靠说。要在行动上体现职责使命,而不是将职责使命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我们要清楚,那些不讲对错、不问是非、唯利是图的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最终消费的,是广播电视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宏大布局。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广播电视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设健康环境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做好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工作。我们应当大力宣传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措施,大力传播医学科学知识,切实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的建设管理,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民众增强健康意识,帮助民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医患和谐,努力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保障人民健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总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对解决当前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提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要求。全民健康事关人民的健康福祉,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的发展大计。我们应当明白:只有健康的人民,才有发展的民族;只有健康的人民,才有国家的未来;只有健康的人民,才有国家的繁荣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的富强。我们应当明白:广播电视的职责使命首先必须体现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我们制作播出的每一秒节目,都必须体现自身的职责使命和四个意识,体现党性和人民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些无良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侵害的直接对象,大多是我们的老人和孩子。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无论是富裕的物质生活、还是丰富的精神生活,都是我们的前辈用自己的血汗创造出来的。我们在继承和享受他们业绩的同时,也应传承和弘扬他们的事业和精神,更应为他们的晚年,用我们的节目,营造并创造健康与安全。我们要知道:今天,我们所做的一切,孩子们就在旁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们。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民健康,需要良好的健康舆论支持。建设健康中国,广播电视必须到位,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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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总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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